繼南京成立不動產統一登記領導小組后,近日,該市編制管理部門同時下發《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交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這也意味著今后市民們辦理房產登記需前往南京市國土部門了。
這份《通知》中明確,將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承擔的房屋登記相關職責劃入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市民們以后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就要到國土局申請而不是在房產局。目前,南京市區的房產交易登記中心共有三處,分別位于華僑路、大光路和中央門,今后這些交易中心的機構設置、人員安排等調整,尚未最終確定。《通知》中還明確,將南京市農業委員會等部門承擔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林地登記、水域灘涂和漁業養殖登記相關職責劃入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其中,為與中央部署開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做好銜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予以5年過渡期。
相關人士指出,《通知》的出臺標志著南京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正式全面啟動。此前,國土部門已開展相關準備工作,首先從“兩證合一”相關登記發證、調查測繪、數據平臺、檔案資料四個方面,全面做好業務技術準備,其次加強了不動產登記“兩證合一”過渡期窗口管理,確保整合過渡期內房產交易及房產、土地登記工作正常開展。
業內人士表示,不動產登記在南京全面啟動,不僅可以實現房產證、土地證的“兩證合一”,為市民提供便利,還可以解決諸如宅基地確權等“疑難雜癥”,為今后土地市場流轉打下基礎。同時,不動產登記的實施也為房地產稅的全面開征打開一扇“門”,該人士指出,從上海重慶兩市試點開征房產稅的效果來看,由于不動產登記信息沒有實現全國聯網,對在全國各地擁有多套房的房主來說,震懾力并不夠大,將來全國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聯網后,不僅為開征房地產稅夯實基礎,在征收個人所得稅時也將提供重要參考依據。對已經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來說,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對推進陽光政務、完善監督都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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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哪些不動產要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2 由誰來登記?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并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導、監督。
3 信息如何管理?
將建立統一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案件有關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單位、個人不得將查詢獲得不動產登記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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