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土房管機構一分為二,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規委”)的機構職能也有了調整。近日,廣州市政府官網掛出市國規委的“三定方案”(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
記者發現,在市國規委的19項具體職能中,其中第14條專門對不動產登記工作做了詳細闡述,具體包括負責不動產統一登記管理監督工作;組織擬訂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及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擬訂不動產權屬爭議的調處政策;負責建立不動產登記簿的共享利用機制;負責建設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平臺。而這些具體的職能主要由不動產登記處實施,這個處室同時掛“廣州市不動產登記局”的牌子。
此前,廣州的不動產登記局掛牌成立,這意味著,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四類不動產權的登記將統一管理,原來隸屬于國土房管局、林業園林局以及農業局的相關職能將統一收歸國土規劃委管理,結束以往“多頭管理”的局面。
機構調整之后,本輪市國規委的“三定方案”中,對不動產登記管理職責做了詳細分工,除了市國規委負責全面牽頭與核心工作外,市農業局、林業和園林局以及住建委都承擔了相應職能。
此外,從市國規委的“三定方案”中可見,行政編制為203人,行政執法專項編制56人,比原來的國土房管局(178人)和規劃局(139人)加起來要少。其中,正處級領導26人,副處級領導48人,比例接近1∶2。
市國規委設置了26個處室,其中,綜合調研處的提法在原來兩個部門(即市國規委和市住建委)都沒有,職能包括“負責對涉及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前瞻性、宏觀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決策建議”等。
同時,審批管理處也值得一提,它的職能包括“牽頭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等,觀察人士分析,這個處室對于國土、規劃兩套系統在程序上進行流程優化,重視行政審批的效率,避免機構合并之后由原來部門推諉轉為處室推諉的可能性,對辦事企業來說是好事,起到從中協調以達到“一個口子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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