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服務,建立和完善京津冀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接續、貸款協調機制。昨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通知,北京繳存職工去外地購房,如需出具公積金繳存證明,可前往北京公積金部門開具。
從今年1月1日起,北京執行新政,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去年下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熱點關注
免責聲明:本站所刊載的所有的房源信息、活動信息、資料及圖片均由網站用戶提供,其真實性、合法性由信息發布人負責,本網站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或可靠性。所有信息請與經紀公司、房產公司、家裝公司、業主個人等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