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房屋拆遷適當提高貨幣補償獎勵標準,今年4月份濟南市就提出了這一政策。但具體補償獎勵標準如何確定,昨日濟南城鄉建設委向社會公布了《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行貨幣化安置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按照征求意見稿,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最高補償獎勵幅度不能超過被征收房屋價值的30%。
拆遷貨幣補償最高不超30%
今年4月份,濟南市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提出在房屋征收過程中,要積極推行貨幣化安置政策,適當提高貨幣化補償獎勵幅度。23日,濟南建委向社會公布了《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行貨幣化安置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對補償獎勵幅度給予了確定。
按照征求意見稿中的規定,對因落實城市規劃和產業發展需要,不具備回遷安置條件或安置房數量不足,工期時間緊、資金條件允許的省市重點房屋征收項目,住宅房屋獎勵幅度一般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價值的10%,不高于被征收房屋價值的30%。其中非住宅房屋的獎勵幅度一般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價值10%,不高于被征收房屋價值15%。
而能夠滿足被征收人自主選擇補償方式的房屋征收項目,征收部門對住宅房屋獎勵幅度一般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價值的10%,不高于被征收房屋價值的20%。其中非住宅的房屋獎勵幅度一般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價值5%,不高于被征收房屋價值10%。
逾期搬遷補償獎勵不能超過10%
為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拆遷過程中,相關部門對拆遷居民一般都執行“早拆高獎”的慣例。按照征求意見稿中的規定,對于在較短時間內簽訂貨幣補償協議的獎勵幅度要適當加大,同時對于后期搬遷的,設定的獎勵幅度要適當減小。
同時,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提出,對超過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簽約期限簽訂貨幣補償協議的,將執行《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四十條“適當獎勵”政策,其住宅房屋獎勵幅度一般不高于被征收房屋價值的10%,而非住宅的房屋獎勵幅度一般不高于被征收房屋價值5%。這也意味著,該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以后,對“釘子戶”實行“低補償幅度”將以法律的意義存在。
建委將搭建拆遷戶集中購房平臺
4月份濟南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中建議政府部門要積極采取搭建購房平臺的方式引導被征收人通過購買商品住房滿足安置需求。這一意見在本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作出了細化說明。
本次征求意見稿提出,濟南市城鄉建設委負責搭建新建商品房購房服務平臺,動態發布用于被征收人選購的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其中各區要成立房源信息核查小組,負責受理房源信息申報和核實工作。而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將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五證信息)的商品住宅整棟、整單元或整層地向項目所在地征收主體申報。同時,各區要將基本符合被征收人選購條件的安置房源信息,及時整理上傳至購房服務平臺進行公示。而在作出征收決定后,選擇貨幣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到購房服務平臺自主購買商品住房。各區應向被征收人提供樓盤情況、測繪圖紙、戶型圖等材料,引導被征收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達成購房協議。
市民可在月底前 提出意見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高玉龍)記者從濟南建委獲悉,為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市民可對《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行貨幣化安置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本次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9月30日。欲提意見者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1、電子郵件:zheng-shouchu@163.com。并請在郵件主題注明“濟南市房屋征收推行貨幣化安置的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到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F區410室,郵編:250099,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濟南市房屋征收推行貨幣化安置的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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