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首法”——《溫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3月1日將正式實施。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媒體見面會,通報《條例》的主要內容和實施工作。
《條例》對七方面進行規制
對已有處罰條款不再重復規定
《條例》共分六章57條,從條例適用的范圍、執法機制和社會參與、責任區和責任人制度、市容環境、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管理、垃圾管理、法律責任等七方面進行了規制。
條例5大特點
昨天,市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介紹了條例的主要特點:
一、進一步理順了管理體制,更加明確了主管部門與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邊界。鑒于溫州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的綜合執法還沒有完全完成的現狀,條例對實行行政綜合執法留了空間。
二、進一步明晰了責任區和責任人的范圍。條例對能夠明確的責任區和責任人作了法定化的確定,并明確了責任區、責任人負責制。
三、進一步具體化了相對人的行為模式,不僅規制了相對人的行為模式,也規制了管理者的行為模式,尤其是針對老百姓反響比較大的文明執法、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等突出問題,條例都作了規定。
四、以開門立法破解“部門利益法制化”,嚴格防止出現減損相對人權利和增加相對人義務的現象,如在條例草案修改過程中,刪除了創設行政許可和行政強制的條款。
五、更加科學地設置法律責任。針對行政機關行政自由裁量權過大的問題,條例寫入了“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的要求;對于上位法已有規定的法律責任不在條例中重復規定,使條文體例更加簡潔。同時,避免“法條競合”的現象,如對城市道路挖掘行為模式作出規定,鑒于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已有市政管理部門的處罰條款,條例不再作出設定。
建筑物外立面清潔管理
將首次納入“兩無三化”考核
抓好6項市容管理工作
據市城管與執法局副局長王朝掌介紹,《條例》正式實施后將突出抓好6項市容管理工作:
●建筑物外立面清潔管理將首次納入到城區街鎮“兩無三化”考核項目;
●對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架空管線逐步實施入地埋設或采取隱蔽措施;
●發現道路及窨井蓋等附屬設施缺損,及時予以補缺、修復,保障城市道路功能照明亮燈率達到95%以上;
●對于沿街和廣場周邊超出門、窗進行店外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等行為予以督導勸說為主;
●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采取“抓清洗覆蓋、抓違章查處、停通訊號碼、端制假窩點”等系列措施,解決非法廣告(小廣告)亂張貼、亂涂寫現象;
●加強戶外廣告等設施管理,鼓勵對重要地區(路段)編制戶外廣告設置詳規,按照依法批準的要求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打造環境衛生“三張名片”
王朝掌表示,將全力提升環衛管理服務水平,打造環境衛生“三張名片”。
第一張是“城市道路清潔名片”,開展城市道路揚塵整治行動,到2018年底市區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5%以上,各縣(市)達到55%以上,探索建立每季度十條臟亂差街巷評比,并適時在媒體上曝光;
第二張是“城市公廁潔凈名片”,努力打造一批設施先進、示范性強、可復制的亮點公廁,并力爭在三年內將市區“社會公廁”統一納入政府管理,沿街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廁到2018年基本開放到位;
第三張是“城市垃圾分類名片”,加強社區分類督導員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將垃圾分類納入城區街鎮“兩無三化”考核項目,并力爭在2018年實現城區垃圾分類覆蓋面達到70%以上、分類小區督導員基本配置到位和群眾知曉率達到90%以上。
編制9項配套文件
市城管與執法局法制處處長楊益鎖介紹,為確保條例各項制度落實到實處,城管部門還將會同規劃、住建、水利等部門編制《溫州市城市容貌標準》、《溫州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溫州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等9項配套文件,“按我國立法法規定,有關國家機關對專門事項作出配套的具體規定應當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作出,我們將爭取盡早出臺配套文件。”

熱點關注
免責聲明:本站所刊載的所有的房源信息、活動信息、資料及圖片均由網站用戶提供,其真實性、合法性由信息發布人負責,本網站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或可靠性。所有信息請與經紀公司、房產公司、家裝公司、業主個人等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