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多大面積,首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20%,二套房調整為30%……昨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召開新聞通氣會,表示將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作相應調整,并于6月中旬執行。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隨著我市供給側改革的逐步推進和房地產市場分城調控政策的不斷深入,我市以“限購”為主要特征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進入全面調整,房地產市場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和提供住房保障的需求也隨之改變。
去年,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放寬貸款條件、簡化提取手續、下調首付比例、開展異地貸款、公轉商置換貸款等措施,全市全年住房消費提取住房公積金55.10億元,同比增長28.38%;發放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68.26億元,同比增長15.54%;向市區161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補貼43.94萬元。至去年底,我市公積金存貸比率達到94.6%,處于高位運行。
首付比例
首套房20%,二套房30%
繳存職工購買家庭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再按住房的建筑面積標準分別規定,調整并予以合并。
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不過,房齡超過30年以上或木結構、磚木結構房屋的仍按原規定,即不低于50%的規定執行。
對擁有1套自住住房,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不過,房齡超過30年以上或木結構、磚木結構房屋的仍按原規定,即不低于50%的規定執行。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說
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按職工購房的面積144平方米以上和以下以及按首套、二套,分別確定首付比例20%、30%、60%的要求,存在規定過細等問題。
比如目前市民為二套房申請貸款時,對擁有1套自住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對擁有1套自住住房并未結清相應商業購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考慮到均化受益面等問題,此次調整對繳存職工購買家庭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再按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上和以下進行區分。但考慮風險防控等因素,房齡超30年以上或木結構、磚木結構的仍按原規定(即不低于50%)執行。
繳存余額倍數
統一并調高至12倍
以繳存余額倍數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時,結合各縣(市、區)實際情況,各地倍數統一并調高為12倍:市區、樂清、瑞安從原11倍調整為12倍,永嘉、洞頭、文成、平陽、泰順、蒼南從原10倍調整為12倍。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說
我市現有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是按“以繳存余額倍數計算、規定首付款比例計算、最高貸款限額、還款能力計算”四項的低值確定最終貸款額度。此前我市以繳存余額倍數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時,市區、樂清、瑞安為11倍計算,永嘉、洞頭、文成、平陽、泰順、蒼南為10倍計算。
但實際運行來看,分地區確定余額倍數調控效果不明顯又不利于全市統一政策,同時10倍倍數調控存在結構性不平衡。
調高該倍數將產生二方面效果:一是有效提高戶均實際可貸額度同時提升繳存職工留存余額意愿,從而進一步提高互助功能;二是有效提高新就業職工特別是剛畢業大學生的實際可貸額度。
住房套數
取消審查首套房面積
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1套自住住房,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對已擁有的首套自住住房取消審查“須低于全市或當地(縣、市)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規定。
申請人家庭擁有住房套數的認定,取消審查“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中記載的溫州市行政區域內在貸住房消費貸款記錄”。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說
現行對職工家庭住房套數的認定,主要基于限購政策。所以除了審查家庭房屋套數查詢證明,還對個人信用報告中記載的溫州市行政區域內在貸住房消費貸款記錄進行綜合審查認定。
目前我市已取消限購政策,相應地也應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職工家庭套數認定規定。同時考慮到,職工購買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主要滿足職工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因此,住房套數認定辦法有所調整。
提取政策
取消單位審查同意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有所簡化,職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取消“職工所在單位應對職工或提取人提供的有關申請資料進行審查核實,在提取申請表中簽署同意提取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規定。
不過,要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失信管理,繳存職工通過造假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一經發現,經查實的,可將失信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另外,以預購房屋抵押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貸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辦理預購抵押房屋的產權登記或抵押他項權利登記的,暫停核準職工及其配偶的提取申請和已簽約的委托按月提取內轉還貸業務,待預購抵押房屋的產權登記和抵押他項權利登記辦理完畢后恢復。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說
為貫徹中央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住房公積金業務環節,取消提取申請表取消單位蓋章,既貼合審批制度改革,又是改善服務的便民舉措。
另外,通過近幾年對全市公積金貸款預告抵押轉正式抵押處理情況的分析,存在借款人不配合辦理的現象。實施暫停內轉還貸等措施,是為了有效防控制貸款風險,加強對不配合辦理等的處理力度,確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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