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市區雙龍路上新開了一家旅行社門市店。區別于其他旅行社,這家名為有家國旅的旅行社是由溫州市18家戶外運動俱樂部組團建立,在鹿城區屬于首例。除了傳統國內、出境旅游產品外,更保留了俱樂部成熟的戶外運動線路。
“成立旅行社,既保留戶外俱樂部的優勢,又將戶外活動納入旅游保障機制范圍。”溫州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人徐時斌介紹,從去年開始,我市開展針對戶外旅游市場的整治工作,有家國旅的成立是戶外旅游市場規范化管理的重要一步,接下來,將在全市范圍內推進俱樂部轉型。
俱樂部出游有風險 轉型是當務之急
溫州市有家國際旅游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曉明介紹,目前有家國旅已經試營業半個月了,累計接待了5000名游客。“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前參加過我們俱樂部活動的市民,對我們很信任。”黃曉明說,2014年,他與合伙人共同組建了菜鳥戶外俱樂部,集結了一群興趣愛好相似的驢友,組織的活動通常以AA制或經過協商收費形式為主,行程安排涵蓋餐飲、住宿、交通等,也可以根據參團游客的需求進行彈性調整。
這種新型的出游方式近年來在溫州越來越受到市民推崇,但火爆的人氣背后存在不容忽視的風險。鹿城區旅游質量監督所所長鄭利敏介紹,截至2015年底,鹿城區注冊的戶外俱樂部達到68家,其中38家開展了旅行社業務,但部分戶外俱樂部并無導游資質,且經常以價格優勢博得游客的青睞。同時,俱樂部不簽合同、上車收費、人數不達標隨時取消發團等組織形式,讓游客的安全和出游都無法得到保障。
更重要的是,如果戶外俱樂部沒有取得旅行社業務許可,那根據新《旅游法》及今年施行的《浙江省旅游條例》,俱樂部涉嫌違法經營,將無法納入旅游保障機制范圍,一旦出現問題,不僅對游客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更嚴重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因此,當務之急是助推戶外產品合法化經營,引導有資質經營旅游產品的戶外俱樂部轉型成旅行社。”徐時斌說。
抱團成立旅行社 更好地維護各方權益
去年,市旅游局開始調研各大戶外俱樂部,并通過法律普及、專家講座等形式,引導俱樂部轉型。“讓他們明白,必須擁有《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資質,才算合法經營,否則就要采取措施予以取締。”徐時斌說,同時,考慮到轉型成本,旅游部門也建議各地戶外俱樂部能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戶外旅游產品合法化、規范化。
轉型成旅行社之后,游客及俱樂部權益將得到怎樣的保障?徐時斌介紹,這意味著,首先,旅行社組織戶外活動接待游客出行必須簽訂合同,對旅游行程進行詳實約定,旅游合同是判斷糾紛違約方及違約責任程度的主要依據,一旦發生糾紛便于判斷違約方責任。
其次,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旅行社經營旅游業務須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繳納旅行社責任保險,分別用于游客權益損害賠償、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費用和游客的損失賠償,這在很大程度上能緩解俱樂部壓力,保障游客權益。最后,旅行社被納入旅游保障機制范圍,各級旅游投訴處理機構可以直接、快速受理對市民與旅行社之間的糾紛。
“保留俱樂部的優勢,同時通過引導轉型成為旅行社,真正讓溫州的戶外旅游產品走向規范化、組織化以及專業化,降低風險系數。”徐時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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